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一)对竣工人防工程的监管。对象:不特定。
(二)对在建人防工程(兼顾人防工程)的监管。对象:在建人防工程(兼顾人防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三)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从业资格、从业行为及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及检测机构及企业。
(四)对人防通信、警报信号使用情况的监管。对象:不特定。
二、监管方式、内容和重点
10月底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国动办完成所有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共4类17项):1.对竣工人防工程的监管。重点监管人防工程有无被侵占、破坏,有无擅自拆除、改造、报废及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行为等情况;2.对在建人防工程(兼顾人防工程)的监管。重点监管在建人防工程(兼顾人防工程)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等情况;3.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从业资格、从业行为及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重点监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及检测机构从业能力,产品质量及检测机构执行人防工程检测有关规定的情况;4.对人防通信、警报信号使用情况的监管。重点监管人防通信专用频率、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使用,对拒绝、阻挠安装人防警报设施,以及施工造成人防警报设施损坏和未经批准拆除、迁移人防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等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国动办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组织,亲自参与。抽调必要的力量,开展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切实防止敷衍了事,拖延时间,走过场。各县(市、区)国动办于4月20日前完成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报市国动办备案,并抄送同级综合执法指导机构。
(二)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执法办案。深化法治教育宣传,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检查全过程,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促进人防行政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强化结果应用。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需要转案源的,要积极主动将有关线索、材料转综合执法部门,实现闭环管理。针对个性问题,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共性问题,要追本溯源,从源头上研究解决措施,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附件:2025年度台州市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