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各县(市、区)国动办,本办各处、中心: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办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保留2件、修改1件,现予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2日起施行。
附件:1.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登记号
颁布日期
1
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结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功能设计管理的通知
台人防办
〔2012〕81号
ZJJC41-2012-0003
2012.11.27
2
台州市人防办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关于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程兼顾人防需要建设管理的通知
〔2015〕38号
ZJJC41-2015-0001
2015.06.16
附件2
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的通知
〔2019〕11号
ZJJC41-2019-0001
2019.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