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执法工作需要,我办完全执行《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
《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同步废止。
(注:台州市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均已划转至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浙江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