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具体扣分内容 | 每违反一 次扣分值 | 扣分值 |
1 | 超越本单位人防监理资质等级和范围承接监理业务的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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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的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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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人防监理资质证书的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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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转让人防工程监理业务的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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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因监理单位责任而发生重大事故的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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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以欺骗手段取得《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 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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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防防护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未发现或不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制止和纠正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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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人防质量监督检查出的问题没有完成整改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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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同一问题经人防质量监督人员指出后在该项目另一施工段再犯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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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选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规定或质量标准,存在质量问题,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未发现或不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制止和纠正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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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行为,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不及时按规定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制止和纠正要求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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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人防围护结构被破坏或人防墙上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采用pvc塑料管支模、砼预制件等,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不及时按规定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制止和纠正要求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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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人防隐蔽验收资料未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编制或资料弄虚作假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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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未按规定签订监理合同进行项目监理工作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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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中未达到人员配备标准的或人防监理人员不到位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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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不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制止和纠正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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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对施工单位上道工序未报经监理验收(或底板、墙板、顶板浇筑砼前未通知人防质量监督机构检查)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行为,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不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制止和纠正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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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人防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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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对按规定应进行旁站、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而未进行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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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未按规定组织人防工程专项质量技术交底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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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未按规定组织人防中间结构验收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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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未编制具有人防专业内容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即开展现场监理工作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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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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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加分内容 | 加分标准 | 加分值 |
23 | 年度内人防工程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参加国家人防办组织的人防监理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 | 每人次 加2分 | 上限 10分 |
24 | 已具备人防监理资质的单位年度内新增人防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 | 每人次 加1分 | 上限 10分 |
25 | 已具备人防监理资质的单位年度内新增人防工程监理员资格的 | 每人次 加1分 | 上限 10分 |
26 | 年度内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获得创杯工程 | 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2分 | 上限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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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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