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使广大民众熟知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于9月18日10时至10时33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一、警报试鸣范围 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天台、仙居、三门城区及有关乡(镇)。 二、警报试鸣信号 1.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10∶15-10∶18):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10∶30-10∶33):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三、有关要求 警报试鸣期间,请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过往人员积极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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