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浙人防办〔2018〕41号 发布日期:2018-11-09 来源:浙江省人防办工程处 索引号:ZJRF-02-03-00-201811-00001 字号: [ 大 中 小 ] 各市、县(市、区)人防办: 现将《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等涉及“证照分离”改革的有关文件内容印发给你们,告知承诺书(试行)审批事项主要涉及“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审批”“人防工程监理乙级、丙级资质审批”,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试行)》 2.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3.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首次申请、延期、变更)行政审批告知 4.人防工程监理乙级、丙级资质(首次申请、延期、变更)行政审批告知 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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