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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7-09-08 15:50 来源:台州人防网 作者:台州市人防办

为进一步深化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6 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7]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浙江省、台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载体,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打造法治人防、廉洁人防和服务型人防机关。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做好我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台州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及动态调整情况。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依托,加快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借助互联网和公共数据共享等手段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逐步形成办事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指通处;配合处室:综合处)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围绕各级出台的人防降费政策措施,做好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办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宣讲、做好引导,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配合处室:综合处)

(三)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承担重要改革任务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决策预公开制度。在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市人防办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指通处;配合处室:综合处)

(四)及时做好舆情回应。综合处负责组织对涉及我办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办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进行回应,新闻发言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及时维护人防形象。做好自媒体的日常监测,在5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律、政策、工作进程和客观事实进行答复和正面舆论引导。(责任处室:综合处、新闻发言人;配合处室:各处室、中心、所(站))

(五)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市人防办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都应进行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重要政策要按照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的要求,解读材料应于政策文件印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办门户网站公开并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责任处室:综合处;配合处室:各处室、中心、所(站))

(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加强分析研究,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促进依申请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责任处室:综合处;配合处室:各处室、中心、所(站))

(七)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年内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处室:综合处;配合处室:各处室、中心、所(站))

(八)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人防板块和部门网站内容建设,按照监测和季度抽查要求,及时做好整改,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责任处室:综合处;配合处室:各处室、中心、所(站))

    三、政务公开渠道及程序

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台州人防办网站、中国·台州人防栏目、宣传栏、公告、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台州市人防办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对照政务公开内容,应将能公开的要积极主动公开。在台州人防网站公开的内容需经部门负责人审定,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综合处负责在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如不确定该内容是否公开,上报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办公室审定后决定是否公开。如需在其它渠道公开,比照台州人防办网站公开程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台州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办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办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办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二)落实工作责任。办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按本方案做好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 “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监督督查。综合处要对分解任务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范围,同时加强网上舆情办理督查,对逾期未及时将回复意见上报或敷衍塞责的给予系统内通报批评,严重拖延回复时间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

 

 

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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